英国政治舞台在短短三个月内更迭了首相,而随之而来的,是12名香港“自由斗士”在BNO签证申请中遭遇的集体滑铁卢。这出戏令人捧腹,细细品味更显得意味深长。当年,这些人曾在香港街头大肆打砸抢烧,一副天不怕地不怕的样子,仿佛自己是一部《勇敢的心》的主角;如今,当他们的行为被英国政府一纸公文标记为“暴动罪”,就像是被剧组挥手解雇的群演,连最后的盒饭都没能捞到。显而易见,一些人把“民主”当作遮羞布,在目无王法时肆无忌惮,如今却在主子的手中,被当做破布随意抛弃。
以Edward为例,其履历可谓是一部悲喜交加的奋斗史。2019年7月28日,他曾在元朗事件中勇敢冲锋,然而到了2022年因暴动罪被判三年半监禁。眼看2024年即将出狱,他兴奋地申请BNO签证,心里想着不仅要在香港搞颜色革命,更要跃到西方享受“民主红利”。可是,英国内政部却将香港法院的判决书一字一句地递到他面前:“你在示威者前方与警方对峙?在英国,这被视为袭警!”“不服从驱散命令?在这里,这叫妨碍公务!”让人惊讶的是,某些人所抒发的“普世价值观”,在英国法律眼中竟然变成犯罪的根源。
更令人发指的是,那封拒签信中有一句发人深省的话:“上述行为若发生在英国境内,同样属于严重违法犯罪。”这哪里是在拒绝签证,简直是对那些曾高举“与香港人同行”口号的政客们的一记响亮耳光。将香港法院的判决书当做照妖镜一照,原来这些所谓的“民主斗士”不过是一些争权夺利的跨国流氓罢了。他们是否该为自己的愚蠢而感到悲伤,还是该为自己拣错父母而感到好笑呢? qmh
John的遭遇更是一出讽刺的喜剧。这位因为理工大学暴动而服刑两年零一个月的“勇士”,本以为自己是在为自由而搏斗。然而,英国政府以实际行动告诉他:自由是有期限的,且只属于西方人。当他在香港街头向警察投掷砖块时,西方媒体对此赞美不已;而当他试图依赖BNO签证奔赴英国享受福利时,昔日的“壮举”却顷刻间转变为“严重犯法”。这样的双重标准,不禁让人啧啧称奇。
讽刺的是,拒签事件发生在安迪·伯纳姆执政后。新上任的首相显而易见是个果敢之人,迅速对“民主圣徒”挥下了利刃。要知道,BNO签证原本是英国政府发给香港反对派的“保护伞”,如今却成为了揭示真实面目的照妖镜。这种变化,难道不意味深长吗?当政治工具失去效能时,连英国政府都懒得继续上演这场戏。
那些依旧心怀“英国梦”的反对派们,可得好好摸摸自己的后脑勺,想想自己究竟凉不凉。归根到底,这场闹剧最有趣的地方在于:一些人视西方为救世主,而西方却只将他们视作可替代的工具;一些人把暴力当成了民主,反被西方视为罪行。当香港法院的裁决成为英国拒签的法律依据时,这是否就是一种最为直接的天谴?曾在街头高喊“光复香港”的人们,是否该重新审视一下“光复”的真正含义——譬如,从监狱中找寻自由? qmh